焦作市出臺“四個專項方案”劍指企業無組織排放和揚塵污染
記者11月16日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,焦作市近日印發的《焦作市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工作方案》《焦作市強化國省交通干線公路揚塵整治工作方案》《全市秋冬季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《焦作市“散亂污”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》四個專項方案,劍指企業無組織排放、揚塵污染等,為打贏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提供有力支撐。
《焦作市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工作方案》要求,11月前,全市所有工業企業完成物料運輸、生產工藝、堆場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,全面實現“五到位、一密閉”;達不到整治標準要求的,秋冬季期間依法依規停產整改。對于工業企業內進行施工改造的,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,嚴格落實施工工地“六個百分之百”要求(工地周邊百分之百圍擋、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蓋、出入車輛百分之百沖洗、施工現場地面百分之百硬化、拆遷工地百分之百濕法作業、渣土車輛百分之百密閉運輸)。
對未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無組織排放綜合整治的工業企業,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,并實施最嚴厲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。
《焦作市強化國省交通干線公路揚塵整治工作方案》要求,加大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力度,保證清掃頻次和效果,兩側用地范圍內做到“四凈兩綠”(路面凈、路肩凈、邊坡凈、隔離帶凈和中央、路邊綠化道綠),力求“全路無垃圾、車行無揚塵”。各地政府對國省干線公路兩側50米范圍內進行整治,實現“三無、兩化”(無垃圾、無雜物、無積塵,硬化、綠化)。
《全市秋冬季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要求,細化建筑工地揚塵防控標準,確保各建筑工地嚴格落實各項揚塵防控措施,減少施工揚塵污染,切實改善全市空氣質量。
《焦作市“散亂污”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》要求,“散亂污”企業必須關閉取締,落實“兩斷三清”。各縣(市)區要通過集中整治活動,建立生態環境保護企業約束機制和公眾監督機制,完善政府監察、部門監管、單位負責的監管體制,推行生態環境污染有獎舉報制度,提高監管水平,鞏固整治成果,徹底消除轄區內存在的“散亂污”企業。
責任編輯:黃俊偉